于都县: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进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该县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制定了《于都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于府办发[2014]75号),明确了试点范围和购买服务目录。
二是深入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按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积极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保就业等领域开展试点,探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各种方式。
三是认真编制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结合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各预算部门对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将2017年拟实施的政府购买项目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从源头上实现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规范化管理。
截止2017年10月,我县本级政府实施购买服务项目132个,累计支付金额4646.56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25个项目,金额3615.18万元;社会管理性服务4个,金额38.59万元;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2个,金额10万元;技术性服务28个,金额371.52万元;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65个项目,金额594.6万元;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8个,金额16.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