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多措并举规范财政专户管理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赣州市财政局按照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不断夯实国库管理基础,强化资金安全意识,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证财政专户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
一是严格账户开立。市本级财政专户开立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开户银行,按程序上报省财政厅审核,报经财政部核准批复。对县(市、区)财政部门开设财政专户的申请,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通过书面文件材料逐级上报、审核,报财政部核准批复。
二是严格账户清理。按照《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落实地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库[2017]38号)文件要求,对全市存量财政专户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财政部要求的账户予以撤销,确保全市现有账户的类别、数量、核算内容符合规定。
三是严格内控管理。建立规范严谨的内部制度、科学合理的岗位制衡机制,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设置岗位,保证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建立印鉴分离保管制度,拨款印章实行分人分印专人管理;建立定期对账制度,与银行、预算单位以及内部业务科室之间按季分月进行账务核对,确保了各部门之间数字的一致性及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是严格资金监管。强化内控制度,定期组织财监、国库等部门对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