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深化改革 强化监 管扎实提升资金绩效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一是严格预算约束机制,提高资金支付效率,进一步深化预决算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认真做好“四本”预算编制工作;夯实部门预算编制执行主体责任,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按时按质完成了2016年度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编制上报工作;2017年出台了《婺源县县级预算公开办法》,并公开了2017年财政预算,66个县直部门公开了2017年部门预算;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和流程,出台了《婺源县财政局关于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两个全覆盖”的通知》,实现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两个全覆盖”。按照财政部、省厅的部署和要求,在原财政专户19个中,撤销财政专户3个,并按要求报省级备案。
二是始终坚持厉行节约,优化财政资金绩效,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及公务消费网络监管改革。全县18个乡镇、169个预算单位全面纳入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实现年度采购总额控制,逐笔核减,截止10月,共受理招投标项目共计185个,项目总申报金额13750.4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809.18万元,节约率13.35%;积极发挥投资评审职能,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截止11月10日共完成预算评审项目686个,送审金额86229万元,审定金额77780万元,净核减金额8449万元,审减率为9.8%;2017年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稳步推进,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实现网上运行、真实消费、全程留痕。截至10月30日,全县“三公”预算单位200家全部纳入监管系统,注册商户239家、公务卡2450张、公务车254辆、单位食堂100家纳入监管。
三是努力盘活存量资金,有效防范债务风险,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与政府债务管理。2017年出台了《婺源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婺源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汇编手册》,收回两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1.12亿元,拨付财政存量资金1.5亿元,用于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重点工程建设;着力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对2016年置换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融资担保行为,开展摸底排查和自查核查工作,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争取上级债券资金27616万元,有效降低我县的融资成本,对促进我县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是着力降成本优环境,扶持培育实体经济,进一步激发企业持续发展动力。优化企业融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扩大投融资规模,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至10月30日,拨付2016年实体企业奖励及2017年现代商贸流通(物流)企业奖励等各类奖励引导资金21516万元,借出退税周转金1000万元;从2014至今年10月31日止,为全县393户(次)企业发放“财园信贷通”、“旅游信贷通”贷款11.78亿元,支付财政风险保证金3779万元;出台了《关于扶持“6·24”特大洪灾受灾企业、个体工商户恢复生产的实施意见》,着力扶持受灾企业生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