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区:三举措助力社会保障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2017年,广丰区财政社会保障工作秉承“心系群众、财政为民”的工作宗旨,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社会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思路,以保障民生、强化措施、规范管理为工作主线条,较好地落实了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完成了各项财政社保工作任务。
一是重点保障民生,及时准确发放社保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社保区级配套资金政策,加大本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截至2017年11月份社保专户累计发放养老保险支出9.49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亿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6.43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5亿元;兑付医疗保险费6.43亿元,其中:职工医保金0.97亿元,城乡居民医保金5.3亿元(含新农合资金),大病医疗保险及工伤0.16亿元;拨付困难群众生活费0.87亿元,其中:城市低保0.26亿元,农村低保0.52亿元,五保金0.09亿元。
二是注重资金管理,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建立健全社保资金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不断规范操作程序,重点抓好审核、拨付及发放“三个环节”;不断完善各项基础台账,实时掌握资金动向;不断提升社保资金保值增值工作,仅2017年社保资金购买定期3.68亿元,累计定额存款5.19亿元。
三是审核基础数据,做好社保项目资金申报。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对上级财政补助的社保资金实行当年预拨,次年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清算。此外,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对项目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层层把关,在保障申保工作质量的同时,有效避免了因报表填报失误而影响上级资金补助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