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五举措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近年来,赣州市财政局紧紧围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着力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纵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一是夯实绩效管理工作基础。加快推进制度建设,出台了《赣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赣州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加强智库建设,建立了专家库,率先在全省向社会公开征集65名预算绩效专家。建立了中介库,首次以政府采购方式确定8家第三方定点服务机构。
二是加强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和项目“双覆盖”,在部门预算编制时同步编审绩效目标,2017年首次选择市工信委等20个部门的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目标批复试点。
三是积极开展部门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组织部门开展绩效运行跟踪,选取金融研究院专项经费等2个项目进行财政重点监控,及时堵塞“管理漏洞”,纠正执行偏差。
四是不断拓展绩效评价的范围和模式。组织部门开展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部门项目自评价金额占部门项目支出总额的60%以上;创新采用“专家+机构”模式对18项重大民生项目(部门整体)进行重点评价,评价金额8.3亿元。
五是不断加强结果应用。建立专报机制,市本级将2016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汇总形成汇报材料,市主要领导先后在市财政局呈报的重点评价专项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整改。建立整改机制,根据批示精神,该局将评价结果制成《结果反馈书》送达项目主管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加强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结合,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增强部门支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