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落实“救急难”温暖困难群众心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今年以来,高安市财政局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足额落实各项社会救助配套资金,认真履责,积极给予困难群众救助和帮扶,截止目前,该市今年已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87亿元,受益困难群众达120604人次,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生活需求,温暖了广大困难群众的心。
一是足额安排,确保救助资金充裕。为不折不扣地落实省委、省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市财政部门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在确保上级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的情况下,严格按照城市低保每人每月63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45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每人每年756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552元、全市户籍人口数每人每年1元等标准落实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二是及时发放,确保救助及时有效。为尽快将各项救助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中,市财政局积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该局根据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和《高安市“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截止目前,全市已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3亿元,特困人员供养1956万元,医疗救助资金2157万元,临时救助资金412万元。
三是加强监督,确保资金发放对路。按照《民政部关于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通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市财政局联合民政部门对救助资金发放和提标提补工作落实情况,采取不定期方式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落实情况。对被检查出的问题,立刻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堵塞漏洞;对被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