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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提出的“新的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总体要求,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高安市强力统筹整合上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资金,集中力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达12.23万亩,项目总投资3.668亿元,涉及17个乡镇、50个行政村。
一、统一规划推进。按照新建为主、突出重点、发挥优势、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集中力量、重点投入、综合开发、连片治理”方式,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当地扶贫规划相衔接,优先安排贫困地区,特别是该市4个省级贫困村、1个市级贫困村,实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覆盖,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在建设内容上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在灌溉排水、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高效节水、大面积农田防护、配电设施、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
二、统一投入标准。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确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确定投融资额度,专款专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并根据平原、滨湖、丘陵、山区不同地形,参照当地材料、工资等综合物价水平,因地制宜、科学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投入标准为3000元。按2017-2020年平均每年11.77万亩建设任务,该市每年投入资金约3.53亿元。
三、统一建设内容。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标准》工程技术要求,对农田输配电工程、灌溉及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土地等制约农业生产的因素进行大力改善,建设成“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涝能排、旱能灌”的高标准农田。
四、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建设项目“五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专项资金管理制)的要求,该市农业局、农业开发办、国土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形成合力。财政局负责建立统一的“资金池”,实行专户管理,强化资金和项目监管,执行县级财政报帐制,按程序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工作经费;发改委负责年度计划统筹、协调、资金使用计划申报;国土局负责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优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有关信息“上图入库”,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村组是工程建后管护主体,承担管护责任。
五、统一验收考核。该市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工作考核范围和督查工作的重点,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每月向领导小组报告项目建设进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项目督查,督查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对资金使用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督促各项目单位组织开展项目自验,自验合格后申请宜春市领导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和总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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