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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严把六道关”强化征地拆迁专项资金管理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一是严把征地拆迁资金“预算”关。每年年底,区财政局会同区征迁办、区国土分局、区建投公司等部门对下一年度征地拆迁项目资金进行预算安排,并按项目轻重缓急下达年度征地拆迁任务。对未列入年度预算又急需实施的项目,必须明确追加项目、资金测算、资金来源等情况报区管委会审批后方可纳入预算,未纳入预算项目不安排征地拆迁资金。
  二是严把征地拆迁资金“申报”关。乡镇严格按照预算安排的项目进行资金申报,未纳入预算项目一律不予以申报资金。为了推进全区征地拆迁工作,对征地拆迁项目实行按需求比例分期分批申报。首次可按项目测算资金的40%进行申请预拨,对集中签协议的,预拨比例可提高至60%;第二次起采取报账申报制度,累计达到项目测算资金的95%时,停止申报,待项目结算时进行多退少补。
  三是严把征地拆迁资金的“审批”关。为保障资金安全,对征地拆迁资金实行联合审批制,由区财政局、区征迁办、区国土分局共同审核把关。为提高资金审批效率,实行“限时办结制”,每个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审批。
  四是严把征地拆迁资金“支付”关。对每个乡镇设立了“征地拆迁专户”,支付补偿款前,必须履行完善的财务手续和规定的审核程序,并从征地拆迁专户直接转账到农户个人账户中,不得通过现金支付。对补偿给村、组集体征地拆迁款,必须将补偿资金拨付至村级账户中,按照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监督,切实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
  五是严把征地拆迁资金的“核算”关。对所有的征地拆迁项目实行“宗地项目”制,即从项目预算、申报、审批、拨付、结算、核算均以“宗地项目”为原则进行。同时,区财政局建立了统一的“征地拆迁账务”核算系统,对核算科目进行了规范。通过核算系统,可以实时掌握征地拆迁资金使用情况。
  六是严把征地拆迁资金的“监督”关。征地拆迁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严禁截留、挪用、侵占,明确了乡镇财政所为征地拆迁资金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区财政局发挥财检职责,加强对征地拆迁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区征迁办加强征地拆迁政策业务的指导,及时完成项目清算;区监察室定期对征地拆迁项目资金进行审计,通过实行多部门多途径监督,确保征地拆迁资金安全。(陈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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