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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四举措全面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全省“三公”经费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和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湖口县财政局从2017年1月起全面启动“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截止11月底,湖口县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共上线单位120个,实际发生三公经费1043.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591.05万元,公车运行452.57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一年来,湖口县财政局四举措全面加强“三公”经费监管,实现“三公”经费支出“全程留痕、阳光运行”。
  一是源头控制、预算约束。将预算编制作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源头,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的“三公”经费支出。
  二是全面动员、及时上线。印发了《湖口县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分别召开了全县监管工作动员会和培训会,全面启动“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上线工作。平台于2017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
  三是强化管理、落实制度。严格实行“三单”报账制,加强“三公”经费支出报销审核;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平台监管功能。
  四是定期检查、加强监督。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对各预算单位的监管工作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县纪委将“三公”经费监管工作纳入年底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采取现场督促、通报批评等方式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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