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顶部

市县财经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市县财经

吉安县:扶贫资金管理注重“速”“质”双提升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确保扶贫资金高效运行,提高使用效益,杜绝出现“以拨代支”的现象,吉安县财政局在对扶贫资金进行拨付时,既注重资金拨付的速度,也注重资金拨付的质量。
  一、改变资金支付方式,变财政报账制为直接拨付制。对移民搬迁、务工交通补贴、“雨露计划”补贴、贷款贴息、产业化奖补等补贴至个人的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对经过公共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的项目,由县财政直接拨付至中标单位;对由村理事会组织实施的小型项目,则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支付到乡镇财政所账户。
  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扶贫项目建设进度达到中标合同价一半时可分期支付中标合同金额的40%(其他项目支付3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合同金额的40%(其他项目支付30%),尾欠的工程款在审计决算后2年内付清,原则上第一年支付余额的50%,第二年支付余额的50%。
底部
扫描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扫码关注
微信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