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三举措补助重点优抚对象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切实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有效帮扶重点优抚对象,弘扬拥军优属的社会风气,吉安县财政局三举措补助重点优抚对象。
一是按时下拨门诊医疗补助。以每人450元的标准,通过“一卡通”向7—10级在乡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享受抚恤“三属”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退役人员共690人合计发放310500元财政专项补贴。
二是增加重点优抚对象建(修)住房补贴款。为13名参战、病退及伤残军人发放了近60000元住房补助。
三是提高各类优抚和抚恤对象的生活补助。按每人每月提高不少于50元的标准向2840名享受补助对象发放2017年10—12月的调标补助共计3852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