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推进我市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财政部和江西省财政厅的文件要求,我局立即下发通知,对市本级政府与市直部门和所属县(市、区)政府与县直预算单位2017年预算和2016年决算公开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主要体现在三个到位:
一是组织部署到位。根据省厅的要求,今年县一级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宜春市财政监督局按照要求,立即布置下发了《宜春市预决算公开检查实施方案》,成立10个由县(市、区)财政部门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交叉检查组,检查组成员从全市财政部门抽调30名业务骨干参与。市财政监督局还要求各地财政部门提供预决算批复文件,各部门预决算公开门户网站地址等基础资料,为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必备条件。
二是检查程序到位。检查组严格按照财政监督检查程序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工作底稿,并与被检查单位进行核实,经双方认可后及时出具检查报告,确保对问题认定充分,定性准确。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将检查结果上传到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填报系统中,市财政局将根据财政部统一确定的处理口径,下发检查通报和处理决定。
三是总结提升到位。认真倾听预算单位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建议,分析问题成因,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当前预决算公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政策,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的责任分工,细化公开工作方案和步骤,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