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多点切入”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近年来,崇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工作,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村级经济的投入机制、政策扶持机制、内部管理机制和目标管理责任机制,走出了一条依托资源搞开发、发展优势产业、村企结对谋发展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子,为村级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
2017年,全县各试点乡镇作为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依法进行抬投标,严格执行项目实施程序。截止到10月中旬,我县试点项目己基本完工的项目有5个,己建成大棚蔬菜基地66000平米、苗木种植基地26700平米、黄花菜种植基地约20万平米、生猪养殖基地9000平米、游客接待场地1100平米。县财政已将上级专项扶持资金指标全部己下达,并依据乡镇申请将专项扶持资金1200万元全部拨付至乡镇财政监管的村级账户,纳入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按项目施工进度进行报账支出。
一、竞争立项、精心选点。我县高度重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以盘活村集体资产为手段,依靠项目支撑壮大发展村集体经济。在选择试点村和试点项目时,参照省、市做法,对各乡(镇)、村集体申报的项目实行了“竞争立项,公开评选”。首先,坚持“三有”标准。明确了试点村和试点项目的基本条件:一是选择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凝聚力、战斗力强的村集体成员;有意愿、有要求的村组织,能组织村民民主议事,议成事、不出事。二是项目的实施能带来较好的收益,有效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三是选择有具体规划,前景可复制推广的项目,与扶贫攻坚相结合,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不搞一刀切,带动一方农户走向共同致富。其次,是项目实地察看。县综改办会同县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局、审计局、国土局、林业局派出专业人员对15个乡(镇)18个参选项目进行实地察看,对每个项目的可行性都进行讨论分析及背对背评分,并形成调查报告向县政府审定,最后选择了12个乡(镇)12个试点村(含4个“十三五”贫困村)。
二、上下联动,精心实施。我县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建设秀美新农村,消除空壳村,实现强村富民,作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高规格组建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试点乡镇也建立了相应的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领导机构。二是内引外联,借助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和增强种养大户和农民的市场准入能力。如白陂乡的赵家村(原是贫困村,现己脱贫)与浙江天邦集团“联姻”,通过扶持专项资金的支持,建立年出栏4000头的生猪养殖基地近9000平方米。该项目主要是以浙江天邦集团提供猪苗、养殖技术等,村集体管理,提供场地,建设基础设施等,发动周边农户共同参与,利用全乡农产品丰富的资源优势和连接“临八线”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农村生态猪养殖。村集体和农户承担的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降至最低,村集体每年可获股利分红23万元,农民人均增收168元。白路乡汀桥村蔬菜基地、航埠镇徐家村菜牛养殖基地通过东华理工大学帮扶及产品收购,有效解决市场问题。
三、加强调度,落实工作职责。为确保试点工作得到顺利推进,县财政局采取多种措施落实试点工作,推进项目实施进度。一是建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旬报制度,对乡镇上报试点工作中上报的问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与相关职能单位进行协调,如要求县发改委及时立项,下达立项批复;要求农业部门配合乡镇做好农户和村集体土地流转工作;与县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协调,要求及时做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评审工作等。二是专门检查,督办。县财政局连续3次组织财监、乡财管理部门对试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2016年9月份和2017年5月份由财政局党组成员、乡财局长带队进行了两次全面检查,督促乡镇和试点村加快施工进度,现场协调问题;2017年9月份由县财政局副局长抽调乡财局和财监局人员对试点工作进度进行了全面检查。三是下发督办单,要求工作进度滞后的乡镇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工作,对在10月底仍未完成试点项目的由纪委在全县通报;对在10月底仍未签订收益合同的,将扣减乡镇当年相应的转移支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