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五举措”认真落实惠民增收政策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关于聚焦富民的部署,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提高,大力支持推进创业富民,加快促进农村居民增收致富,积极推进精准扶贫,提升公共财政服务水平,金溪县财政局积极落实惠民增收政策。
一、落实创业财税优惠政策。新年伊始,该局会同县人社局联合下发《金溪县创业引导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并以县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上再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由县财政给予贴息。今年县财政投入300万元设立了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聚焦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以风险补偿为手段,引导合作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贷款,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二、完善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年初出台了支农惠农培训方案,制定了培训目标,确定了培训专业。通过电视台、报社、微信平台等媒体向全社会发布培训信息,对新生代农民工、低收入农村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免费进行厨师、月嫂、面包、插花、餐饮服务员、维修电工、移动电商等实用专业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2017年全年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涉农补贴共计31项,发放13.9万人次,发放资金1.22亿元。
三、大力实施精准扶贫政策。根据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江西省“十三五”扶贫小额贷款政策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将低收入农户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2万元,农户项目在限额内由申贷人和贷款机构商定后,县财政局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予以贴息补助。该县财政部门将上级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经济薄弱地区的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村集体和低收入农户,增加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收入。
四、着力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从去年9月份起,对全县11971名企业退休人员退休费进行调资,共增资839万元。从去年10月起按调整后待遇发放养老金。近日,金溪县财政局正会同有关部门,在稳步推进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目前已经完成整合前城乡居民医保资金等各项审计工作,预计3月底完成职能、机构、人员等有关整合。届时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81.8%和75.3%,比以前有较大提高。
五、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县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农村五保供养、贫困残疾人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全部列入民生工程。2017年,金溪县财政安排的医疗救助资金不少于上年度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总量的20%;,确保民生项目资源能够用准用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