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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新区:完善财政相关政策 服务新区二次创业发展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及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顺应新区“新机遇新发展”的工作要求,新区财政从扶持产业结构、优化发展的资金保障、优惠政策的兑现落实、财税体制的调整、社区集体经济的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一、加快发展转型、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个中心一个基地”的发展布局,在加快推进新区产业发展上,通过大力发展大数据、金融业、商贸物流业,健康养老等相关产业做大三产板块,优化提升新区产业结构和层次。一是依托明月山的旅游资源带动新区休闲文化旅游起步,积极寻求战略投资者,打造多胜楼创意特色文化街区,培育新区转型发展的新动力、新引擎;二是依托现有金融、保险、基金等金融产业,进一步打造好区域性金融中心;三是依托建设大数据特色小镇,大力发展“互联网+”相嫁接的产业,做到资源整合,使大数据产业成为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为进一步抓好新区产业转型落地工作,承接好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布局,在不突破《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文件精神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对符合新区经济发展要求的大数据、金融保险、三产服务业等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和“政策随项目”调整的办法,“量身定做”相关政策。
  一是在落实具体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方面。通过推行落地政策扶持、产业扶持、创新扶持等方式在投资规模上、办公场地租金减免上、电力供应、优惠电价上等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二是在落实引进高管人才优惠政策方面。通过对大数据企业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才在商品房购买补贴上及个人所得税返还上给予优惠。三是落实人才引进策略政策方面。推进市区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深度合作,为培养大数据技术研发、市场推广、服务咨询等运用性人才。支持有条件的大数据企业与可研院所、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在宜春建立教育实践基地和培训基地,并根据性质与规模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对省级以上专家、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博士生到时,或经认定的大数据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等,可免费入住高级人才公寓。四是落实完善财税考核机制方面。一方面通过财税任务目标及财政工作创新等方式加强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考核力度。另一方面通过相关任务目标对国税、地税、财政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入库进行激励考核,并出台相应的考核激励办法。五是落实运用财政投资引资基金方面。通过市财政设立发展引导基金700亿元的实施计划,对接好新区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引进发展基金用于大数据、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布局和投资运作。
  二、调整管理体制,助力新区转型发展。
  1、调整城市管护职能。一是通过调整新区行政区划划分城市管理职能,将城市管护经费支出与行政区划管理职责统一起来,确保“权、责、利”对等;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外包的形式将城市管护外包第三方公司进行养护,建立起职能部门监督、公司化运作的管理的体制,彻底转变职能部门“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的局面。
  2、完善税控体系建设。一是按照拟出台的《关于全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培植地方建筑开发企业做大做强,防止税源外流。二是要着眼新区未来发展前景,力推设立单独的国、地税征收服务机构,有利于构建完善的新区税控体系,便于税收政策的制定和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兑现和落实。
  三、壮大集体经济,培植新区发展新动能
  发展社区集体经济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也是解决社区“无钱办事”的根本途径。由于受限于发展集体经济方面的能人、资金、项目、政策等条件的缺乏,新区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状况不容客观。针对发展瓶颈期遇到的问题,一是建议充分盘活集体资产,特别是部分社区集体店面、社区闲置集体土地等集体资产。通过做好清理、登记、管护和评估,采取社区自主经营、承包、租赁等方式盘活资产。二是通过组建社区集体运营公司的方式,推行集体土地房屋租赁入市,实现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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