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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全面清理规范财政专户 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乐安县财政局深入开展了财政专户清理规范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文件要求将不合规的财政专户进行了清理撤并。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乐安县财政局高度重视财政专户清理规范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财政专户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7〕79号)、赣财库[2017]38号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国库股领导任副组长的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国库股具体负责全县清理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全面清理,整改到位。财政专户清理整改工作按照从严清理账户、严格开立程序、归口管理资金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开展,从专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类型、核算内容、开户依据等方面逐一核对自查,确保清查不留死角,撤并不打折扣,清理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要求各单位填报《地方财政专户合规存量目录表》,保证存量财政专户合法合规保留,在此次清理中,财政专户撤销4个,新增2个,截止目前,财政专户保留14个。
  三是落实制度,归口管理。在清理撤并不符合要求财政专户的同时,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与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将财政专户全部归口国库部门统一管理,业务部门负责相关业务管理,国库部门负责专户资金管理,形成“管事”与“管钱”分离的制约机制,确保了资金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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