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四举措改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针对资金管理不严格、资金分配不科学、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随意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等问题,瑞金市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和改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一、增强乡镇、部门及单位领导法制意识,学习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法规、规定,充分认识其严肃性、权威性与强制性。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是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扰乱国家经济调控的行为,必须追究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或部门的责任。
二、健全制度,搞好堵漏防范。为了防范和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确保专款专用,市乡两级政府、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堵塞专项资金的管理漏洞。
三、加强监察,强化各种监督作用。一是发挥财务部门内部监督和有关机关、部门外部监督的作用;二是让主管部门、国家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机构发挥监督作用;三是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和群众举报监督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监督的力度。
四、加大惩处力度,落实责任追究。通过监督检查,对在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及时查处。制定专项资金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对擅自挪用和强行挤占、截留甚至侵吞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除责令其归还资金外,对由于严重失职和官僚主义造成的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予以严肃处理,并依纪依法追究部门和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少数腐败分子予以严惩,有效地遏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截留、挪用、挤占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