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大力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2018年南昌县财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视推动传统艺术表演等非遗项目传承与人民群众的文化精神需求相结合,满足和丰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
一是投入500万元对南昌县采茶剧重点扶持。2008年南昌县采茶戏被列为全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15年南昌县采茶剧团确定为南昌县采茶戏省级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基地。从2018年起,南昌县设立县采茶剧团扶持资金500万元,专项扶持南昌采茶戏重点剧目创作、史料挖掘与抢救、优秀剧目展演、戏曲进校园、公益演出等方面。为剧团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昌南古韵”南昌采茶戏“周周演”提供资金保障。在丰富广大群众文化生活的同时,使广大群众在观赏采茶戏过程中感受传统艺术的魅力。
二是每年统筹安排30万元扶持省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县财政局每年统筹安排约30万元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重点扶持,促进了南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补助标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补助资金按照传统戏剧(每个项目5.6万元)、传统美术(每个项目3.5万元)、传统技艺(每个项目3.5万元)。南昌县有南昌采茶戏、塔城豆豉制作技艺等7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幽兰画糖人等4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三江贺苗等5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三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给与补助。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按照3类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对应的省级代表传承人每人0.5万元。我县有塘南贺郎歌代表性传承人李寿印、江西板龙灯代表性传承人胡华春、向塘丁坊酒代表性传承人周细憨、三江抬故事传承人蔡昌正等18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县财政每年按文件标准给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