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全力保障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改造达标补助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提升全县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改善大气环境,推进能源结构调整,解决燃煤锅炉环境污染问题,宜丰县财政局依据各自职责,全力保障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改造达标补助。
一是政策保障。根据《江西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治中心城区燃煤锅炉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县财政局负责安排节能减排资金,落实改造锅炉补助经费。二是补贴范围。中心城区所有在用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改并验收合格。三是补贴标准。淘汰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后,经验收合格,按现有实际使用锅炉台计算,县财政按三万元每蒸吨进行补助。经中心城区淘汰燃煤锅炉领导小组核定,共有15家企业符合补助标准,整改后总蒸吨数为12.773吨,县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38.3万元。 (谌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