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五个强化”规范专项资金监管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落实财政资金管理各项规定,规范专项资金支出,杜绝挤占或挪用资金,提高资金支出效能,今年以来,宜黄县财政局严格实施“五个强化”全过程追踪监管专项支出。
一、强化支出科目监管。集中会计科目设置权限,保持会计科目与预算项目的一致性,提高控制效果,防止不按预算安排自立项目转移支出。
二、强化往来核算监管。建立经费暂付的审核、复核和限期核销制度,禁止将预拨款项列入往来核算,消除专项支出的失控漏洞,防止在部门发生政府财务风险。
三、强化预算执行监管。将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统一纳入专项支出管理范围,进行预算指标对应审核和执行控制,提高预算执行能力,防止发生专项资金以拨代支现象。
四、强化审核质量监管。坚持支出内容对应性审核原则,保持凭证内容与会计科目的一致性,提高审核质量,防止公用经费挤占专项资金。
五、强化专项结转监管。对具有政策性和工程类专项按滚动管理办法进行年终专项结转,对未使用的一般性专项提请部门预算在下年度重新安排,防止发生套取财政资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