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四举措强化“三公经费”监管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近年来,高安市财政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相关规定,从四方面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力度,确保“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只减不增”。
一是强化动态监控。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在不断提升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三公经费”支出上线率的同时,也狠抓上线质量,建立“预警为主、拦截为辅、查纠结合”的动态监控模式。同时每月制定《高安市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情况通报》,及时分析原因,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二是强化自查自纠。针对今年我省曝光公务接待中存在采取违规签单赊账、指使酒楼制作虚假菜单、隐匿烟酒、增加接待人数等违规问题,高安市财政局于2018年4月下发《关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市各预算单位对照文件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材料交到市绩效评价中心,对未按规定自查、整改的,将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移送相关部门。
三是强化重点检查。高安市财政局针对各单位的自查情况,于6月按不低于10%的比例对全市预算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工作。采取查阅报表、详阅原始票据及账簿等检查方式,对照核实被检单位的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录入的“三公”数据及是否执行“三单合一”的报账制度,严格审核“三公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
四是强化督促整改。针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责,督促检查单位研究完善“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和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全面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增强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