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三举措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宜春市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一调五化三促”(即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农业生产规模化、绿色化、循环化、产业化、品牌化,促进项目区农业效益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和农村活力显著增强)的目标,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7年,全市建成54.11万亩,涉及96个乡镇、413个行政村,惠及农户13万余户,总投资约16.23亿元。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三增三减两变”,即耕地面积增加、粮食产量增加和农民收入增加,生产用水减少、劳动强度减少和种植成本减少,农村变美了、农民变富了。主要做法是:
一、突出规划引领,做好“三个结合”
1.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宜春市“十三五”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宜春市推进农业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和《宜春市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意见》相结合,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助力绿色有机、富硒、油茶、肉牛、中药材、休闲农业等现代农业发展,将宜春打造成全国知名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有机农产品大市。
2.与农业产业扶贫相结合。注重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开发利用与产业扶贫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支持参与贫困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型经营主体采取订单生产、土地入股、资金入股、吸纳就业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嵌入产业链各环节,获取地租收入、务工收入和股份分红等,形成稳定的产业帮扶共赢机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纳入占补平衡指标,指标转让的收益部分划归村集体。新增的高标准农田,通过土地入股、租赁经营、联合投资、经营服务等形式,与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经营服务主体建立产权联结机制,通过利润分红、服务返利等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据统计,全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区预计新增耕地13933亩,新增耕地率2.58%,预计新增村级集体经济收益5190万元,平均每个村预计增收约12万元,项目区农户人均增收600元。
3.与建设秀美乡村相结合。结合“整洁美丽、和谐宜居”秀美乡村建设,将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沿线纳入重点建设区域,注重高标准农田土壤改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紧密结合各地旅游资源优势,谋划建设田园综合体,实现农田标准化、道路通达化、庭院绿色化的综合配套整治。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推动“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共融的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等新型业态。
二、注重效益提升,做到“三个推进”
1.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各地资源和产业优势,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在奉新、靖安、宜丰、铜鼓、万载五县重点打造有机农业带,其他县(市、区)重点发展绿色农业;在富硒土壤丰富的丰城、樟树、高安和袁州区,高标准、高起点建设一批富硒农产品示范基地。2017年项目区已落实产业结构调整面积29.13万亩,产业结构调整比例达53.8%,其中发展有机稻13.14万亩、优质稻6.78万亩、瓜果蔬菜3.28万亩、稻田综合种养1.96万亩、中药材0.76万亩等。
2.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对已经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采取经营权流转、生产托管、股份合作、联耕联种、互换并地等方式,大力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目前,2017年项目区已完成土地流转面积34.82万亩,占项目总面积的64.35%,比全市平均土地流转率高21.55%,引进和培育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体1578个。
3.推进设施农业发展。以丰城梅林、樟树张家山和高安祥符3个万亩示范点为重点,打造设施农业发展的示范样板。丰城市梅林示范点引进贵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3亿元,新建500亩蔬菜产业园和4000亩稻鱼(鳅、鸭)综合种养基地,建设2个12000平方米智能温室钢化玻璃蔬菜大棚和450亩温控蔬菜大棚。樟树市张家山示范点引进山东鲁寿种业有限公司,投资3.2亿元,新建4000亩果蔬产业园,建设3个10000平方米智能温室钢化玻璃蔬菜大棚和1000亩温控蔬菜大棚;引进江西二江富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投资1亿元,新建2000亩稻虾产业园;引进江西省玉春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元,新建2000亩瓜蒌中药材产业基地。高安市祥符示范点引进江西邦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1.5亿元,新建1000亩扶贫产业园,建设4个3500平方米智能温室钢化玻璃蔬菜大棚和500亩智能一体化温控蔬菜大棚。
三、强化措施保障,做好“三个扶持”
1.政策扶持。出台了《宜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宜春市关于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和《宜春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落实好项目单位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制度。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2.资金扶持。2018--2020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补助;市县两级财政按3:7分级负担方式,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和奖励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新流转土地的新型经营主体和流出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新建智能温室大棚、高标准大棚建设。2018年市级财政统筹安排农业发展升级专项资金5100余万元,支持绿色有机、富硒、油茶、肉牛、中药材、休闲农业等六大特色产业。市级财政安排500万元,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大力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
3.金融扶持。继续积极实施“财政惠农信贷通”,进一步满足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截止6月30日,全市“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余额13.96亿元,发放贷款户4151户。允许新型经营主体用大棚等农业生产设施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3:7分级负担方式,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对智能温室大棚和高标准大棚等设施农业贷款,按3%的贴息率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期限最长2年。加大农业保险力度,鼓励适当提高保险保额,鼓励保险机构开展优势农产品保险,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