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顶部

市县财经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市县财经

进贤县:取消不符合条件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71人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确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精准,今年6月中旬以来,进贤县在全县开展了一次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经过两个多月的核查清理,共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71人,占全县原享受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待遇总人数1878人的3.8%。
  进贤县在此次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核查清理工作中,各乡镇采取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委会村务公开栏张贴通知、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核查清理工作的目的意义、清理内容、工作步骤以及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政策,提高群众的知晓度。严格落实乡镇在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核查清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县民政局包片联乡干部的指导督导责任。县民政局将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核查清理工作纳入对各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各乡镇民政办干部与乡镇驻村干部按照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核查清理内容,与村干部一道对辖区在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逐一入户核实。对已死亡,正在服刑,有生活来源(国家给予的基础养老金、基础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补贴除外),16至60周岁恢复劳动能力,有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且有履行义务能力,等不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进行了清理,并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进贤县对此次核查清理被取消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资格的困难人员,按政策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给予临时困难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底部
扫描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扫码关注
微信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