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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财政国库资金存放行为,增强财政资金存放安全性和透明性,吉安县财政局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财政工作实处,积极破解财政发展难题,采取四项措施,高标准、严要求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
一是规范银行账户管理。统一规范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撤销管理程序,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及各商业银行均须指定专人负责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各银行账户及时进行横向核对,逐步达到银行账户和财政资金管理的协调统一。
二是加强印鉴、凭证管理。实行“三个分开”的管理办法,即财政拨款专用章、法人印鉴、股室负责人印鉴分别由三个人进行保管;开拨款通知单与开拨款凭证的人员必须分开;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指标录入,用款计划编制、审核、下达,支付申请编制、生效、生成必须由不同的人员进行操作。
三是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对预算安排的正常经费拨付,根据年度预算安排认真审核,严格按照预算、用款计划支付资金;对项目建设、民生工程等专项资金用款申请实行严格的审查制度,结合项目进度,严格按照有关会议纪要或抄告单等有效依据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坚决杜绝无依据或依据不充分拨付财政资金。在拨付审批权限上要求专户会计、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监控,对资金流向从严把关;在加快支出进度上,严禁无故拖延拨款,严禁项目资金滞留时间过长,严禁挤占、挪用或平调各类专项资金。
四是狠抓内控制度建设。采取“岗位明确、职责分明、流程清晰、防控重点”的措施,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做到岗位设立到人,职责落实到人;进一步加大内审力度,强化同银行、预算单位和股室之间的定期对账,县财政监督局定期对局属各股室、各单位财政性资金的拨付、业务经费收支和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检查,使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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