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颁布新修订的培训费管理办法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经市政府同意,九江市制定了新的市直培训费管理办法,主要从四个方面对培训费管理进行了修订。
按参训人员级别进行分类管理,并按省内省外分别执行相应的综合定额标准
按参训人员人员级别,培训分为两类,并按省内省外分别执行相应的培训费综合定额标准。一类县处级人员省内每人每天420元,省外每人每天550元;二类科级及以下人员省内每人每天340元,省外每人每天440元。
师资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
师资费标准为副高500元/学时,正高1000元/学时,院士、全国知名专家1500元/学时,另考虑到九江实际情况,规定中级职称及其他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300元。从省(境)外邀请授课老师,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书面批准,可适当增加讲课费,增加幅度不超过相应标准的30%。
适当控制长时期培训费用
考虑培训伙食费、场地费等成本不会随着培训天数增加而递减,长时间培训异地可能性较大,不再对30天以内的培训降低综合定额标准。对超过30天的,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
明确培训原则上在市内举办,控制培训费不合理增长
培训类别范围确定为“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各类培训”,规定培训原则上在市内,对市外培训强化单位经费预算进行控制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