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多措并举改进财政监督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近年来,瑞金市财政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机构人员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财政监督意识不强、干部政策业务水平亟需提高、工作思路不够明确、工作方式方法不尽合理等问题,对此,瑞金市采取多项措施,改进财政监督工作。
一、增强监督意识。一是进一步提高对财政监督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宣传,改变财政管理中重资金分配、轻监督检查的倾向,解决审计监督强、财政监督弱的问题,营造良好的财政监督工作环境。二是财政部门领导加强对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视、支持和指导,发挥财政监督部门在财政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财政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三是增强财政监督部门使命感、责任感。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有重点地开展各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发挥财政监督的威慑力;通过监督检查打开工作局面,扩大财政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面,提升财政监督工作的应有地位。
二、健全工作机构。该市把加强机构与队伍建设作为搞好财政监督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财政部门的领导,从提高财政管理层次、完善财政制约机制、促进财政改革的高度上来统一认识,加强财政监督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改变目前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的状况,建立起一支强有力的财政监督检查队伍。
三、提高干部素质。加强对干部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强化监督检查、财务会计、财政管理业务知识的学习,参加省市财政监督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掌握检查方法,提高查账能力。通过不断的“充电”,使干部在政策水平、业务知识、工作技能等各方面都得到提高。
四、明确工作思路。该市财政监督工作立足当前实际,明确财政监督工作的思路,支持并服务于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工作大局,适时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外监督检查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框架和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紧紧围绕财政改革与财政管理这个中心任务,将各项内外督查工作开展起来。
五、讲求工作方法。采用日常监督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督查三种监督检查方法。采取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跟踪问效结合的监督方式,坚持内外并重,收支并举,财政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地开展工作。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执法,要求不仅检查和处理的程序合法合规,而且对问题的检查处理严肃慎重。避免出现因检查程序不合规范,引用法律法规不当,检查事实不清,处理处罚依据不充分而造成工作上的被动,规避由此而产生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注重工作质量。财政监督同行相互学习,互通信息,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借鉴与吸取同行间的成功经验和一些好的做法;积极开展内外部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边干边学,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摸索,总结提高;按照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工作中严格执法,规范操作。
七、组织重点督查。立足本市实际,从当前财政监督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搞四面出击,确保工作重点,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几项重点督查任务。督查的重点从财政收入、支出管理两方面来开展工作。加强对财政内部各业务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的分配程序和拨付渠道,使财政资金运转合理、合规、安全。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防止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挪用、损失、浪费和使用效益低下问题。加大对财政重点项目、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单位进行经常性的管理与监督力度,如扶贫资金、教育卫生资金、农村水利资金、社会保障资金、交通建设资金等重点资金的监督检查。
八、开展调查研究。在实际工作中注重调查研究,通过细致的工作调查,摸清财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向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建议和办法。研究公共财政体制下财政监督的有效形式与途径,探索财政资金高效安全运行的防范措施,建立与完善财政监督管理制度与操作程序,逐步建立起与财政管理相适应的规范的财政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