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助力打造“五个平台” 帮助贫困户就业扶贫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扎实推进全区就业扶贫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2018年,赣县区财政紧紧围绕“就业、创业、培训”三大主题,加大财政投入,全年安排2287.64万元用于就业扶贫,积极落实就业扶贫政策,助力贫困户就业创业、脱贫致富。
一是助力打造就业扶贫车间务工平台。积极推动就业扶贫车间建设。结合乡镇、村的实际,因地制宜地创办制衣、电子、竹制品加工、食品加工、家俱生产、洗涤等就业扶贫车间。对吸纳5个以上贫困人口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扶贫车间,每吸纳一名贫困人口就业给予100元/月的岗位补贴,给予在车间就业的贫困人口200元/月的务工补贴,同时给予扶贫车间2万元的水费、电费、场地租金、建设资金等一次性补助资金。
二是助力打造扶贫专岗就业平台。为解决部分有一定劳动能力、不便外出的贫困户就业问题,在各行政村开发村卫生保洁员、农村公路养护员、护林员、农家书屋图书管理员、村广播员、乡村旅游管理员、安全隐患排查员、村劳动保障事务管理员、山塘水库护库员、村教育辅助员等“十大员”村级公益性岗位,专门用于安置贫困人口就业。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目前已安排贫困人口就业3000人。
三是助力打造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积极开展雨露计划培训、新型职业教育农民培育工程、企业新吸纳贫困劳动力岗位培训、电商创业培训和家庭服务业培训等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企业新招聘贫困劳动力,给予企业600元/人的职业培训补贴;对组织贫困劳动力参加家庭服务、电商创业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按规定给予500元/人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取得职业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的贫困劳动力学员,给予3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在培训期间给予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天30元的生活费补贴;对参加中(高)职职业教育培训的在校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给予每人每学年3000元补助资金;当年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合格并取得技能证书(资格证书)的建档立卡对象每人次补助1000元。
四是助力打造转移就业平台。对在园区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务工补贴和每年每人每年300元的交通补贴,同时给予企业每月100元岗位补贴;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农粮部门认定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合作社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扶贫产业基地,给予2万元一次性项目补助资金,对在就业扶贫产业基地务工的贫困人口给予200元/月人务工补贴。同时制定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政策,将补贴范围从到本区园区企业务工扩大到省内区外、省外务工。
五是助力打造特色产业基地就业平台。五是助力打造能人创业扶持平台。积极鼓励和扶持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以及带动劳动力就业的创业主体,从创业担保贷款规模中安排2000万元用于支持带动贫困劳动力创业就业,财政给予贴息。对自主创业的贫困劳动力给予最高10万元的贷款额度;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创业主体,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贷款额度提高5-8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贷款期限3年,全额贴息;对贫困劳动力本区初次自主创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