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五项措施管好用好村级财务资金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一是实行“村财镇管”制度。镇财政所指派专人设立专户管理核算村级财务资金,账目统设、档案统管。资金往来全部经镇财政所办理,严禁村级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
二是加强村级资金审批试制度。实行集体审批制度,村级每笔开支都要经过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研究审批,重大支出项目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经村支部、镇驻村领导审核,报镇分管副镇长、镇长复核把关再由镇财政所支付。
三是加大民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对工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组织专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严把关、高质量的监管,确保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四是做好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对村级集体的资产、资源进行逐项清理调查登记,建立台账,把登记结果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让广大群众看到是否存在漏登、错等的现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集体资产、资源出租的租金,及时足额上缴到镇财政所账户上,杜绝集体资产、资源流失及非法占有现象发生。
五是实行“抽查、巡查”制度。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村级资金的“抽查、巡查”,跟踪资金流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发现有资金浪费、贪污、挪用、骗取村级资金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等司法部门查处。(钟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