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开区:多措并举 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成效显著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加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提高扶贫项目资金效益,赣州经开区财政局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对贫困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担当起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以更加有效的措施支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用在“刀刃”上,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一、建章立制,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为规范我区涉农扶贫资金管理,相继出台并印发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赣州经开区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乡级报账制暂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明确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实施流程和项目档案资料清单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监督等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二、规范报账,严格资金拨付管理。一是推行乡级报账制管理模式。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脱贫攻坚项目资金乡级报账制业务操作细则》,从公告公示、报账手续和报账程序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进一步优化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用款和报账流程,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二是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台账制度,专门核算和反映扶贫项目资金的收支明细,全面跟踪和掌握扶贫项目资金拨付情况。
三、精简流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实施了扶贫资金管理“绿色通道”,一是简化招投标方式,出台《赣州经开区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发包议事规程(试行)》,对施工单项合同在200万元以下的项目,推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研究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二是实施预拨制。为加快扶贫项目支出进度,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将扶贫项目资金实行预拨制,即项目立项批复后,区财政按扶贫项目投资额的80%的比例拨付至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待项目竣工验收和结算后拨付剩余资金。
四、跟踪问踪,建立项目资金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出进度的监督管理,由区财政局联合区精准办建立“脱贫工程项目进度监控表”,实时掌握扶贫项目实时进展与资金拨付进度,同时采取现场抽查的方式杜绝“虚报、瞒报”,每月根据“脱贫工程项目进度监控表”以及现场抽查情况,对工程进度滞后,资金拨付缓慢以及项目实施程序不到位、资金拨付不规范的予以通报。
五、加强检查,深入查摆扶贫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建立协同部门监管机制,区财政局联合区精准办、各扶贫行业主管部门采取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为我区脱贫攻坚提供了纪律保障。同时要求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深度参与涉农扶贫资金的管理监督,督促扶贫项目按时、按质实施,确保整合项目资金效益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