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把好“三关”深化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改革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近年来,安福县以全域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为契机,以深化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改革为牵引,探索建立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成功获评“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江西省省级生态县”“江西省创建绿色生态先进县”“江西省十大生态文明领跑县”。
一是把好制度建设关。以流域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出台《安福县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试行)》和《安福县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量化评分细则》,将全县所有19个乡镇和6个国有林场纳入考评范围。明确由县财政局和县生态办牵头,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实行跟踪反馈,并进行绩效考评。
二是把好考核监管关。遵循“规范透明、力求公平”“谁保护、谁得益”及“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的原则,严格依据支付办法和量化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考核,重点考核上年度流域内水环境质量、土地矿山资源管护、森林生态保护、流域面积等生态资产及环境整治工作,乡镇重大生态保护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在此基础上制定资金分配方案。
三是把好政策强化关。整合改革各参与部门职能,形成环保、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利、农村清洁办、审计、统计等各部门既各负其责又紧密配合的工作局面。建立补偿资金长效投入机制,补偿资金跟随财力情况保持适度增长。2018年全县补偿分配资金将达到1000万元,较2017年增加4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