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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强化资金监管 助力脱贫攻坚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助力脱贫攻坚、摘帽奔康,进贤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扶贫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履行监管,防止资金截留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建立相关制度。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进贤县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出台《进贤县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实施方案》,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性。
  二是专户核算,建立资金总台账。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意见》的要求,以县级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为依据,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总台账,反映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总量和构成,自上而下逐级分解下达财政扶贫资金预算,自下而上建立扶贫项目库,实行精细化管理。
  三是动态监管,启动监控平台。召开全县扶贫资金监控平台部署工作动员大会,统一部署扶贫资金监控拼台上线工作,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业务分工,将各级财政部门已下达的2018年预算指标,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全部补录到监控平台,将财政扶贫资金支付明细信息、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纳入动态监控范围,掌握财政扶贫资金支付进度、流向等情况。针对各类资金用于脱贫攻坚的具体情况和监管的不同要求,分类设置预警规则,开展动态监控,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积极推动与其他职能部门相关信息资源共享,精准识别和监控扶贫对象,逐步实现扶贫资金监控到项目、到人、到企业,打通扶贫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
  四是阳光操作,推进信息公开。各村委会将实施的扶贫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扶贫资金额度、实施进度、工作要求等按规定在村委会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公示,确保扶贫对象和广大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
  五是开展督导,强化监督检查。定期通过走访贫困户、查看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督导,对重点产业扶贫资金、村庄整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扶贫专项资金弄虚作假或挤占、截留、挪用扶贫资金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责。建立扶贫资金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实行监察、审计、财政等多部门督查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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