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现全程动态监管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今年以来,赣县区财政部门认真执行《赣县区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暂行办法》,积极配合扶贫等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制度体系,落实监管职责,加强与部门和乡镇之间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对扶贫项目资金实行全程动态管理。
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农扶贫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媒体公开扶贫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区财政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采取定点督查、检查与随机暗访相结合、日常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全面落实整改措施。通过专项督查、检查和互查等方式,实现对扶贫资金监管的全覆盖,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按照《赣县区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暂行办法》要求,整合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和乡镇对资金运行监管责任,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资金运行使用效率。
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建设。利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支付及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等情况进行逐环节全流程监控,实现财政扶贫资金运行过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绩效可跟踪,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钟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