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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坚持“三原则” 确保扶贫资金精准使用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在扶贫资金分配工作中,寻乌县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三原则”,有效确保了扶贫资金的精准使用。
  一是重点投入原则。在扶贫资金项目安排上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优先保障户脱贫。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要求,重点保障维修加固、拆旧建新、移民搬迁、保障房建设等需求,确保农户住房100%安全。二是确保村退出。统筹考虑各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村集体经济建设等因素,对照脱贫退出的指标体系要求,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查漏补缺。三是统筹解决村庄整治。围绕“空心房”拆除、村庄环境和民房整治等内容科学编制项目,确定资金使用范围。
  二是科学分配原则。该县对各行政村资金安排总体原则是向基础设施欠账较多的村倾斜,具体采用“因素分配法”,进行公平、公正、公开分配,村级资金按(总人口安排资金系数+贫困人口安排资金系数+国土面积系数+八大体系投入系数)×待安排资金总数计取具体分配份额:20%按贫困村的总人口分配资金,20%按贫困村的贫困人口分配资金,10%按贫困村的国土面积分配资金,50%结合“八大指标”体系需要实施的项目投入情况测算分配资金。
  三是项目入库原则。在项目计划编制上,紧扣十三五脱贫攻坚发展规划分资金、分领域、分乡镇厘清当年应实施的项目,科学编制年度扶贫项目实施计划。并将项目编入脱贫攻坚项目库,凡库内项目按“轻重缓急”原则进行科学选取实施。为确保项目申报精准,该县采取“自上而下”申报,村、乡(镇)组织有关人员调研、评估,尔后由乡镇党委书记审定签字负总责,县联审联批办协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最终把关审核认定,从而确保了申报项目的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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