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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多举措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立源头统筹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长效机制,青原区财政局多举措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财税工作的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区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项目库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负责涉农扶贫资金整合的日常工作;项目库组设在区扶贫和移民办,负责项目库的规划、汇总及项目验收。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协调资金和项目安排,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资金整合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统筹整合工作。
  二是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要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区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严格资金监管。经过整合后的涉农资金,相对集中,数额较大,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整合项目顺利实施。要加强项目管理,强化约束机制,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物资集中采购制;要完善监管机制,实行管理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监督跟踪制、监督抽查制;要加强资金管理和资金报账制。严格执行财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农〔2008〕9号)的要求,实行财政涉农整合扶贫资金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整合资金实行区级财政报账制国库集中支付制,做到资金收支有依据,项目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整合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发挥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对各项涉农专项扶贫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
  四是开展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要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工作成效考核,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和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及时通报评价、考核结果。对统筹整合工作开展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单位,在分配财政专项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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