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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推进六项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落地生根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奉新县财政局、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教育扶贫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贫困家庭子女资助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帮扶政策,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格实行工作程序,主动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通过“一卡通”帐户发放到位。今年以来,全县累计发放各类帮扶资助资金4630450元,为全县攻坚脱贫教育扶贫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计数的通知》赣财教指(2017)57号,落实了2018年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发放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500元/学期、初中生625元/学期;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补助标准,小学生600元/学期、初中生725元/学期。全县春季小学补助人数1457人,(其中建档立卡学生763人,非建档立卡学生694人),补助金额730200元,确认春季初中补助人数1749人,(其中建档立卡学生408人、非建档立卡学生1341人),补助金额1093625元,共计补助金额1823825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的通知》(赣财教指(2018)28号)精神,按学前教育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1500元的标准,全县共审核确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学前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180人,资助金额27万元;普通贫困家庭子女401人,资助金额32.08万元,合计金额59.08万元已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学生监护人的帐户。
  三、为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发放生活补助,按补助标准小学生500元/学期,初中生625元/学期;特殊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600元/学期,初中生725元/学期,全县小学补助人数672人,补助金额336600元,初中补助人数437人,补助金额273425元,总计610025元,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
  四、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学生资助经费(普通高中部分)的通知》(赣财教指(2018)21号)精神,通过县财政局、扶贫办核实的普通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标准每学生400元/学期,落实县一中补助人数127人,发放补助金额50800元。
  五、按照《江西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和省厅有关文件规定,落实2018年秋季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助学生补助,以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年/生,分为2500元/年/生(占补助人数10%左右,必须特困);2000元/年/生、1500元/年/生(各占补助10%左右)三档,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部进入资助范围,按最高档资助,全县共资助对象为855人,发放补助金额855000元。
  六、为切实做好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按照《江西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管理办法(试行)》(赣财教(2007)21号文件要求,我县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为140名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700000元,确保当年考取大学的贫困家庭子女得到有效资助按时就学。(李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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