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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六举措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黎川财政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提出六大工作要求,以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支出预算管理。首先,编实编细年初预算。年初支出预算要尽量落实到部门,并细化到具体项目;抓紧细化落实年初未分配到部门和下级财政的预算。其次,加强项目预算管理。采用先预付后结算方式的,应当按照预计数全部下达,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及时办理结算。
  二是加强资金拨付管理。《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认真做好项目预算执行的各项前期准备,特别是重大项目的准备工作;要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付申请。县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审核,及时下达用款额度并办理资金支付,确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各项资金按时拨付到位。切实加强财政暂付款项管理。县财政部门要全面清理已发生的财政暂付款项,对符合制度规定的临时性暂付款项,应及时收回,经核实确实无法收回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核销。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加强对借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有借款用途发生改变等情况要立即收回借款。
  三是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通知》明确,县财政部门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也可按规定用于其他急需领域,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应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或乡镇,相应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
  四是全面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经费保障和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好机构改革涉及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履职需要。对于新组建部门新增的筹建或开办等急需支出,按程序审核后预拨部分启动资金,待研究确定预算调整方案后再清算。财政部门要协调做好新组建部门预算单位及账户设立工作,及时审核机构改革涉及部门的用款计划,办理相关支付业务。
  五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和考核。县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特别是要加强对预算收支执行、国库库款、结转结余情况的分析,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预算执行和排名情况,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和改进措施。
  六是严肃财经纪律。《通知》强调,县财政部门要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资金安全等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意识,坚决杜绝违规“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要强化内控管理和问责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全程留痕,对有关违法违规情形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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