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东区:“四个依法”严格执行预算法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今年以来,湘东区财政局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开展预算编制、预算审查、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决算公开等各项工作。
一是依法预算编制。推行综合预算改革,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预算支出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基础上严控其他一般性支出。
二是依法预算审查。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的时限,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及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三是依法预算调整。严控预算调整事项,对于必须进行的调整事项,严格履行预算调整程序,在区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三十日前将预算初步方案送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
四是依法预决算公开。预算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财政部门在二十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并要求各部门在收到批复后的二十日内向社会做好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决算也是要求各部门在收到批复之日起二十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