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多举措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近年来,随着国家财政扶贫资金对贫困县(区)的扶贫专项不断的投入,贫困地区的水利、交通、房屋维修、入户便道、改水、改厕、教育医疗等公益性基础实施建设得到一定的改善,使当地农民的生活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都有所提高。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扶贫资金在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及取得效益中,普遍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赣县区三溪乡财政所对扶贫工作高度重视,增强对扶贫资金“高压线”的认识,严格按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办法执行,管好用好扶贫资金,防止资金“睡大觉”。
一是高效整合扶贫资金。以整合项目为基础,按照“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建设”的思路,统筹兼顾,打破部门管理界限,统一项目规划,统一项目实施,统一资金拨付,统一项目验收,统一绩效评价,形成整合项目的良性机制,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整合规模合力效益。着力解决缺乏统一规划、“条条”管理、“资”出多门,扶贫重点不突出、“撒胡椒面”,重复建设、监管不到位、效益低、难以形成扶贫资金集中使用合力等现象。
二是强化扶贫项目跟踪问效管理。严格执行扶贫开发规划,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不断提高扶贫项目质量。做好扶贫项目立项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扶贫项目预备库,统一扶贫项目申报、审批,避免重复立项、立项不实、选项不当等情况的发生。对己立项的扶贫项目计划做好落实,不随意变动和更改项目计划内容,保证扶贫立项工作的严肃性。严格管理项目工程质量,严格资金拨付使用程序,对已完工项目要加大竣工验收力度,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及决算,严格实行扶贫项目检查验收考核制度。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管好用好扶贫资金的责任感。县财政局每季度开展一次扶贫资金监管会议,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条规的学习宣传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扶贫资金是“高压线”“救命钱”的观念,做到警钟长鸣。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扶贫资金良性运行。协同监察、行业主管部门、审计等职能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贪污、挤占、挪用扶贫资金以及擅自将扶贫资金调项和提高扶贫资金利率等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同时对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管帐、专账核算。并采取多种形式,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向群众公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评价机制。一方面从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实行领导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另一方面建立基层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办法,要坚持科学的政绩观和以人为本的原则,要通过对扶贫开发效益成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上级下达计划安排情况,综合考核和评价,验收扶贫专项资金的投入是否达到预期的效益。 (刘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