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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四项措施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出成效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2018年,贵溪市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条例》,努力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不断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机关建设。
  一是强化节能宣传。该局利用节能宣传周活动、宣传栏、节能知识培训等方式,广泛开展节能宣传,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干部节能降耗、绿色办公意识。
  二是健全节能制度。今年以来,该局先后出台了《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制度》《空调、电梯、照明系统运行节能管理制度》等节能制度,并将公共机构节能纳入年度考核,与干部评先评优挂钩。
  三是落实节能措施。该局在严格要求采购办公用品和电器时必须尽量选择耗能小、环保产品的同时,先后投入二十余万元资金,对卫生间用水设施、食堂照明系统等进行了节能改造,进一步降低了单位能耗。
  四是履行绿色采购监管职能。该局在实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中,严格执行强制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制度,积极推进全社会绿色采购,确保全市计算机设备、输入输出设备、车辆、制冷空调设备、生活用电器、照明设备等产品绿色采购比例达到100%。(贵溪市财政局车勇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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