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区: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完成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过上一个祥和温暖和谐的新年。
一、加强组织领导意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和建立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将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摆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治欠保支”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加强对全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协调指导,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要求。
二、落实职能部门职责,明确部门责任分工。为进一步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一是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区人社部门与区住建、交通运输、水务以及其他主管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开展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执法活动。同时,行业主管部门要协助区人社部门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二是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资金监管。区发改委等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政府工程项目审批;区财政部门及其他履行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和拨付职能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
三、公检法齐心协力,重拳打击治欠力度。为进一步加大协同治理欠薪力度,加强与区公检法部门以及其它案件处置部门的沟通协作,开展联合调查、案件会商和案件移送工作,依法追究涉嫌欠薪犯罪的刑事责任。同时,对非法群访、采取过激行为讨薪、借讨薪之名讨要工程款以及虚报冒领与无理无据多要工程款或工资等恶意讨薪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进行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