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三措并举”落实拥军优属政策不打折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加强拥军优属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该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优抚政策精神,三措并举,全力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一是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一方面,由县民政局牵头,不断更新完善抚恤补助数据库,做到日常管理动态化,严格进入和退出机制,确保发放对象不重不漏。另一方面,按政策从2018年8月1日起提高老烈子女、老年退役士兵、复员军人、病退军人、伤残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等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2018年全年共为2900余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经费共计1961万元。
二是积极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县财政局积极主动与县人武部、民政局联系核实入伍人员名册,确保入伍对象无一遗漏。2018年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2017年的10996元提高到11986元。其中,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其家庭优待金在应享受的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发30%、20%、10%;在新疆、西藏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分别按其他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2倍、3倍发放。全年共计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22万元。
三是全力解决优抚对象实际困难。重点解决优抚对象的“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问题。生活方面,将特别困难的优抚对象纳入城乡低保,并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走访慰问等多种形式进行生活救助。2018年共为209个家庭困难的优抚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15.34万元,拨付优抚对象走访慰问经费147万元。医疗方面,将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按70%的救助比例报销住院费用;将1-6级伤残军人医疗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实报实销。全年共发放重点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补助款31.37万元,拨付1—6级伤残军人医疗费50.4万元。住房方面,同该县民政、建设等部门一道对危房和无房户逐一入户核查,为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下拨建(修)房补贴。全年共为4名优抚对象发放1.8万元建(修)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