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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四举措做好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发放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奉新县为认真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根据省新能源推广协调办公室制定的《2018年江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励办法》(赣车办字(2018)7号)通知精神,积极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工作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工作方案,建立了以工信委、财政局、科协局、发改委等部门联席会议,明确部门责任,做到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在我县得到有效实施。
  二是落实奖励标准。按照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要求,对全县所有在江铃控股有限公司购买的纯电动轿车,按每辆市级补助0.14万元,县级补助0.56万元,合计0.7万的标准给予当年一次补助。
  三是做好补助发放。新能源汽车补助发放以购买发票、汽车上牌信息为准,并将相关安全状况,行驶全程信息,实时上传江西省新能源汽车监控平台,主动接受监控。2018年全县共为98名购买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的纯电动汽车户主发放补助68.6万元,其中市级补助13.72万元,县级补助54.88万元。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建立了以工信委为牵头单位的购买申请材料的审核制度,并负责对申请财政奖励车主的跟踪管理,县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的行为,将追回奖补资金,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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