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组织开展2019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会计行政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近日,吉安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机构网上年度备案审核工作。督促本辖区2018年12月31日前实际审批、仍正常执业的各代理记账机构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提交《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表》。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对照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逐户审核,确保数据信息准确。对于审核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同时要求各地认真执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的要求,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细化办事指南,创新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理念和方式,切实贯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加强对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力度,切实维护代理记账服务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