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五举措总量控制、精准定位”加强乡村两级项目管理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加强乡村两级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申报、建设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乡村两级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财政项目资金;宜丰县出台细则,采取“五举措总量控制、精准定位”加强乡村两级项目管理
举措一:严格规范申报基础数据
乡村两级申报项目时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名称,应准确反映项目主要任务和内容;(2)项目总投资概算;(3)项目详细地址,并含用GPS定位的经纬度;(4)项目实施期限;(5)同一项目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明确说明已申报的其他专项资金情况。
举措二:严格规范项目库的入库管理工作
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筛选、提前论证评审项目,及时准确做好进入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县级财政部门的部门项目库申请准备工作。并对现有已建立项目库数据进行对比,符合财政投入总量控制原则后再进入项目库。
县级财政部门对全县乡镇(场)财政项目库的设立和管理机构,对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入库,对申报的项目在项目库中进行比对,确保项目实际投入资金大于财政资金及其相关项目政策配套资金,将比对合规后的项目纳入财政项目库。
举措三:严格规范留存入库项目的资料
项目主管部门要进行实地勘查,概算项目总投资,以及登记好拟实施具体地点等内容,并预留好项目开工前的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举措四:严格把好项目实施关
对各部门已通过立项批准的拟实施条件的项目,乡镇(场)应积极按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和执行合同、招投标、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有关法律和法定,做好项目经费财务核算工作,加强项目日常监督,确保项目如期顺利完工。期间,应当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举措五:严格把好验收及资金拨付关
项目完工后,乡镇(场)组织人员进行初验,合格后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项目主管部门接到乡镇(场)提出的验收申请后会同财政部门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各部门及应加强项目验收管理,如出现以下现象不得通过验收:编报虚假预算,套取财政资金;未对整个项目进行单独核算;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相关的项目建设;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或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行为。
总量控制:财政资金投入总量控制。各类财政资金投入同一项目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规模。由乡镇人民政府对申报的项目在项目库中数据进行比对,确保项目实际投入资金大于财政资金及其相关项目政策配套资金,将比对合规后的项目纳入财政项目库。
精准定位:项目具体实施地采取GPS经纬度精准定位。能有效地防止项目以不同的地名进行申报不同的项目,凡是经纬度高度一致且同类型项目,视同同一项目,把该类项目合并归集到一起,计算出财政投入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