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四举措”拧紧财政扶贫资金“安全阀”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一是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监管系统。制定出台了《青原区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文件,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时掌握各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情况,实现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远程监控。“横向到边”,即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的资金,不仅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而是所有涉及脱贫攻坚任务的扶贫资金。“纵向到底”,即从省市区的扶贫资金到乡、村,建立从预算安排到拨付、支付、使用、绩效评估的全流程监控机制,实现全程可追溯,动态掌握每一笔资金使用情况。
二是规范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该局以扶贫攻坚规划和扶贫项目为平台,按照统筹使用、提高效益的原则,依据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数量、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财力四方面因素分配扶贫资金。重点聚焦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乡村文化、公共服务等重点项目,对资金使用的范围、用途、目标及性质等相近的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进行整合,集中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同时建立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提升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保障扶贫政策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精准。
三是扎实开展扶贫资金和项目专项清理。对全区8个乡镇(街道)扶贫项目资金的申报、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等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对项目质保金尚未拨付的,尽快审验,按时拨付质保金;对项目验收竣工不及时的,尽快组织竣工验收后拨付项目资金;对支出材料附件不齐全的,尽快完善补漏,重新装订。确保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到位,并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加强监管,完善措施,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是狠抓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建立扶贫资金监督考核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专项清理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在扶贫工作和扶贫项目实施中失职失责的乡镇(街道)、村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实行零容忍,一律从严查处,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