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落实五项措施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的总体要求,有序推进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证照分离”改革,按照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江西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规定,金溪县财政局落实五项措施,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一是推广网上业务办理。在现有网上办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普及率,便利代理记账业务资格申请和变更备案。能网上办理的一概通过网上办理,相关材料可接受电子版。
二是压缩审批时限。金溪县财政局因地制宜,将代理记账业务资格审批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同时强化“双公示”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管理,在7个工作日内对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双公示”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三是精简审批材料。不再要求申请机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代替。相应取消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资格审批和变更备案时应提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金溪县财政局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核验相关信息。
四是规范监管行为。全面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制定并不断完善代理记账业务行政许可的《只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纳入金溪县财政局行政权力清单(含行政审批事项)。
五是推进信息共享。加强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发现纠正“有照无证”等违规经营现象,切实维护会计服务市场秩序。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金溪县财政局将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