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大力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近日,定南县出台《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支撑保障,大力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到2019年底全县建成各类充电桩235根,其中专用桩和公用桩106根,建成充电站1座,建立较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满足超过300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一是简化报批建设手续。减少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对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对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对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二是落实上级补助政策。积极落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政策,加大力度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是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参照省内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等多种模式,优先安排土地供应。城市公交企业的充电基础设施用地应求依法提供土地。
四是是优化配套电网支撑。根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流程,简化手续,不得收取接网费用,相应资产全额纳入有效资产,成本据实计入准许成本,并按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
五是是完善服务价格政策。允许充电服务企业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对于向电力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取基本电费;其他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标准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六是拓宽多元融资渠道。整合公交、出租场站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方式培育市场主体,引入社会资本建设运营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及智能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