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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三个到位”助力新农村建设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建设好“五美”乡村,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战,让农村“美”起来,宜春市财政部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三个到位”有效举措,助力全市新农村建设。
  一、资金筹措到位。为确保今年宜春全市2696个新农村建设点顺利完成,全市财政部门克服各种不利因素,想方设法按每个省级建设村点30万元的标准,共筹措80880万元新农村建设资金。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优化资金拨付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整治建设进度需要,在第一时间将新农村建设资金拨付到位。
  二、资金监管到位。一是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各级财政新农村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村组内道路、巷道、入户便道建设,农户改厕改房补助,村内改沟改塘,村庄洁化、绿化、亮化、美化、文化等建设项目。二是实行公示制度。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政府要在门户网站将年度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公示公开,各行政村要在公开栏将资金到帐情况、资金分配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各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将新农村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列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强事中、事后跟踪监督,确保资金规范使用、项目顺利实施。
  三、绩效评价到位。严格按照《江西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低效必问责。在项目实施完毕后,将采取综合督查、暗访督查及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连续2次排后两位的,进行通报约谈;连续3次排后两位的,进行问责。对绩效总体评价结果为最后一档的,三年内停止安排财政扶持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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