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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财政局“六抓六定”全力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关系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任务能否如期完成,资金保障是扶贫政策执行的重要基础,使用效果反映扶贫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丰城市财政局结合实际“六抓六定”全力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
  一、抓组织领导,为扶贫资金管理“定职责”。成立了以局长为总协调、分管副局长为副总协调的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推进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涉及扶贫资金拨付的相关科室成员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负责扶贫资金日常监管;负责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提出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分配拨付等管理办法意见及协调推进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其他工作。
  二、抓制度建设,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定规矩”。修订完善了《丰城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丰城市扶贫资金操作规程》,《管理办法》对资金分配下达、支出范围、资金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项目操作规程》详尽地阐述了从项目申请到项目竣工验收资金拨付全过程;转发了《江西省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规范指导扶贫绩效管理工作;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扶贫资金拨付效率的通知》对各科室各环节的具体操作时限作了具体规定。
  三、抓项目建设,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定用途”。会同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对“十三五”贫困村及“十二五”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准确掌握贫困村申报2019年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性、真实性、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四、抓执行进度,为扶贫资金使用“定时间”。通过微信、QQ、会议、培训等方式进行调度,了解工作开展情况、乡镇资金拨付情况及项目施工进度,建立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施工进度表台账。2018年丰城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率为0.031%,在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综合评价结果列全省第一方阵“好”的等次。
  五、抓绩效预算,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定目标”。要求各有关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在年初预算和项目申报时必须按照有利于带贫减贫的要求,合理设定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财政局和扶贫办审核绩效目标,初步建立起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长效机制。稳步推行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和扶贫资金动态监管体系建设,有序开展2019年绩效目标录入工作。
  六、抓公告公示,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定公平”。严格按照《江西省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告公示时间进行公示,督促各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村两级或项目实施地等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并不定期反馈或通报乡村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情况。推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是将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把上级部门的监督与人民群众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的有效形式。(龚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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