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五强化”使农村危房改造惠及于民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金溪县认真落实省市惠民政策,积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从2009年起,不断加大危改力度。截至目前,累计投入5500多万元,改造农村危房5220户,30000余人告别破旧土屋,住进砖混新居。2019年720户危房改造进展顺利,目前,开工率约为80%,竣工率约为50%。
一是强化联动机制,夯实目标责任。为着力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危改进程,金溪县成立了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局、扶贫局、住建局、国土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危改目标任务分解到乡镇村,落实到人头,纳入乡镇部门年度目标专项考核,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主抓、乡镇村实施、群众参与”的联动机制。
二是强化审核审批,确定危改对象。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调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等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分别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等认真分析研究,根据统一的标准,确定了“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三种补助类型。
三是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城镇一体。坚持“规划引领、县域统筹、区域突破”方针,以“三化联动”(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为内驱,以“三个集中”(人口集中居住、产业集群发展、要素集约利用)为先导,精心编制了全县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13个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全县村庄五年发展规划,着力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依托国道、县乡道路为主次轴线布局建设,逐步实现以城带镇、以镇促村、城乡一体的发展格局。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注重质量监管。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危改工作督查方案,并向建房户传授建房知识,深入建房点查看建房工程质量,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要求建房户限期整改,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五是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规范运作。我县建立健全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设立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财政专户,用于归集、拨付和核算各项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的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要求住房建设部门定期将核定资金,发放户数及金额报送到县财政部门,然后,及时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